苏州高新区河道整治工程监理(前进河、龙塘河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J.CL2019-87-01) 1.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河道管理所的苏州高新区河道整治工程(前进河、龙塘河段)已经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州高新区(前进河、龙塘河) 招标类型:监理招标 所属地区:苏州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工程规模:包含龙塘港整治部分全长约3.4km,河道疏、拓浚长度3.4km,新建护岸3.4km;前进河整治工程全长约3.4km,河道疏、拓浚长3.4km,新建护岸3.9km,拆建束水农桥三座。 (3)工期:120天(日历天),计划开、竣(完)工时间:2019年09月01日至2019年12月28日。 4.本次监理招标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一、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①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信息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单位。 (3)拟选派总监资质类别等级: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个人;拟选派总监须提供近一年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工程须配置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5名:水工、测量、造价、地质勘察、水土保持。 (7)本工程须配置监理员不少于3名。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投标人或投标项目总监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5)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 6.投报名材料起时间:2019年07月23日上午09:00,投报名材料止时间:2019年07月23日下午15:00。***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7月23日下午15:00至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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