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港海陵湾港区丰头作业区F3#~F5#泊位工程因施工需要,现需采购劳务承揽服务。本项目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阳江港海陵湾港区丰头作业区F3#-F5#泊位工程项目位于广东省阳江港海陵湾港区丰头作业区海域。本工程项目拟建设3个5万吨级泊位水工结构按照靠泊10万吨级散货船设计,利用规划岸线长度879米,陆地占地面积约为20.9万平方米,设计年吞吐量5000万吨,堆场内部主要包括机制砂及碎石堆场,辅助建构筑物等。
(2)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方劳务服务承揽需求,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劳务承揽项目服务,基于招标方相关工程项目的职责技能要求(包括单项作业、单一工种或机具操作服务等) , 组织合格的劳务人员到招标方指定场所完成劳务承揽服务。
(3)服务能力要求:
1)投标方委派外包人员,应当符合招标方提出的服务人员标准,以确保服务质量。投标方并应当预先向招标方提交人员清单及相关资料,经招标方确认后方可委派。
2)投标方应当合法经营,投标方应当与外包人员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应依法与劳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法用工,完善工资发放、社保缴纳、计划生有管理、工伤事故处理等后勤工作,依法为外包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避免劳资纠纷而使招标方遭受任何形式的素赔、诉讼或损失。并定期提供缴纳外包人员社保费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方应当根据业务外包发展情况加强对外包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并根据招标方建议合理增减外包人员,合理调配资源,以保证业务开展畅达。
4)招标方和投标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泄露对方商业秘密的,应当立即更正,并赔偿对方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5)由于投标方过错造成劳资纠纷导致外包业务开展受到损害的,投标方承担回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并应当负责妥善处理引致的各类纠纷,造成招标方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设备证件要求:应提供所供设备所有证件及资料。
(4)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5)技术服务要求:企业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调试、复配、及时解决技术问题、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供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0日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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