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项目名称:曹妃甸6-4油田开发项目
招标编号:0704-1940JDCP0378/01
1.***受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邀请投标人对下列货物和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项目概况:曹妃甸6-4油田包括依托南堡35-2油田,新建一座8腿带井口的中心平台(44个井槽、8个单筒双井,可钻52口井;80人生活楼),新铺设1条8"由CFD6-4CEPA至NB35-2CEP的12.5公里双层保温输油海管,1条12.5公里的复合海底电缆,井流物在中心平台处理成合格原油后经新建海底管线输送至南堡35-2油田CEP平台,并与南堡35-2油田CEP平台的合格原油一起输送至“世纪号”FPSO储存和外输。分离出来的生产水和水源井水在CEPA平台处理合格后直接回注地层。CEPA平台设2台10000kW主电站,通过海底复合电缆与NB35-2CEP平台电力组网。 根据项目需求,本次采购燃料气加热器。
货物名称:燃料气加热器
数量:1套
主要技术参数:
加热介质:燃气;单台功率:190kW
设计压力:3100kPaG;设计温度:140℃/-19℃
交货期/交货地点:
设备位置
国内交货要求
国外交货要求
CEPA-X-3106
2020年3月15日到达山东青岛建造场地。
2020年2月28日CIF青岛港。
2.资格标准:
(1)投标人所投标的燃料气加热器橇应为制造厂家的成熟产品,买方不接受新试制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至少2台套(电加热器,单台功率≥190KW或设计压力≥3100 kPaG)在海洋石油平台或FPSO运行2年及以上(从调试验收报告签字日期或使用方出具的运行时间证明文件起计)的成功运行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证明(书面材料是指:合同及调试验收报告,或合同及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上述文件中如未包含燃料气加热器所在设施的名称及使用方信息,投标人应提供有效说明文件。
3.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从2019年7月19日开始至2019年7月2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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