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税率为 9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年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年至 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本年度(或上一年度)连续6个月的缴纳税收记录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因无营业额未纳税的月份需投标人财务部门出具证明。
投标轨道衡维保须具有省(直辖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轨道衡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轨道衡补强整治后,须取得国家轨道衡计量站颁发的轨道衡检定合格证书。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二、招标内容:详见本函附表1。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6月6日10:00至2024年6月12日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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