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兴安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二期) 已由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兴安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建议书的重新批复市发改管字〔2019〕33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兴安县中医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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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招标编号:E4503002826004239001 报建号(如有):无 建设地点:兴安县兴安镇城北新区兴北大道西侧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399.89㎡,其中2#后勤保障医技楼(建筑面积3584.99㎡,框架结构,地上六层),3#中药制剂楼(框架结构,地上三层,总建筑面积1330.44㎡(其中一层为已建部分面积为567㎡,二层、三层建筑面积总和为763.44㎡)),门卫与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51.46㎡),室外配套工程含室外给排水、电气、道路、绿化等。 合同估算价:1500.0万元 要求工期:340日历天,定额工期340日历天 【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详见财评后的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03002826004239001001,标段(包)名称:兴安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二期) 设计单位:桂林建筑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 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3、/】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 ,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投标。 3.3.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3、/)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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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 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
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 |||||||||||||||||||
3.7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请于2024年06月13日 10时17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下载招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
5.1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04日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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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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