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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梅溪、潮音寺小流域防洪排涝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18 收藏项目
1.项目编号:DWCG-2024-015。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信用记录:(1)投标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随身携带材料

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须随身携带投标保证金汇款底单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其他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企业资质有效期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规定执行。)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提供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以及未在别的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报名期限:[2024年06月19日至2024年06月2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节假日除外

7.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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