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包河区沈阳路与吉林路交口西北角地块项目施工图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无
1.4 招标人: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包河区沈阳路与吉林路交口西北角地块项目施工图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BZ01412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FBZ01412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沈阳路与吉林路交口西北角
2.6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78689.54平方米(约118亩),总建筑面积约24.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19.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最终建筑面积以自规局审批通过的经济技术指标为准。
2.7 项目投资估算:10.026011亿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中标后接招标人通知后开展工作,至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完成(约1095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土建施工图设计、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岩土工程勘察、配套的各专项设计。本次招标范围包含且不仅限于: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单体工程(含地上和地下车库等)的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强弱电、消防、防雷等)、人防设计、岩土工程勘察、幕墙、强电(含用地红线内、外供配电设计)、弱电智能化及三网设计(含单体及整个园区能耗、安防、监控、停车管理等)、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充电桩、基坑支护(含雨水收集池、化粪池等及专家论证)、泛光亮化、排水设计条件报批、室外道排及管网综合(含室外给排水、室外消防水、强弱电等相关专业所有室外管线设计)、绿色建筑专项设计(含绿建方案设计、报批及落实施工图设计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室内装饰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地下车库划线、交通系统及诱导标识、单体内及园区室外标识导视系统、设计概算(含土建及各专项设计)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677.60万元
2.1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满足下列(1)和(2)要求:
(1)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且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6万平方米。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2)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为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3.1.1(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提供上述3.1.2条要求的投标人业绩,并符合3.1.6 条要求;
(3)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为联合体非牵头人,须满足上述3.1.1(2)工程勘察资质要求,并符合3.1.6 条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3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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