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宣汉县城乡融合发展社会福利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310-511722-04-01-123374】FGQB-055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宣汉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宣汉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蒲江街道黄金槽村10组。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计划使用土地面积40亩,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购置配套火化设备5套,配套实施消防、强弱电、绿化,护坡等附属设施。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勘察工作包括初勘、详勘、补勘,以及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二次或多次勘察,地基处理等;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的现场设计服务等工作)、招标控制价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工程勘察业绩,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6日开始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9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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