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49.434912(万元)
最高限价:0.00(万元)
采购需求:挖淤泥430.92m³、回填方107.73m³、换填垫层107.73m³、台阶359.1㎡、水泥砂浆台阶面359.1㎡、台阶159.6㎡、零星钢构件3.51t、换填垫层166.44m³、垫层55.48m³、人行道块料铺设554.8㎡、电缆沟挖填49.5m³、铺砂、盖保护板(砖)165m、块料墙面12.5㎡、安砌侧(平、缘)石124.8m、安砌侧(平、缘)石113m、安砌侧(平、缘)石113m、雨水口7座、钢栏杆0.02t、坡道11.5㎡、沟盖板、井盖板、井圈1套、检查井升降5座、人行道块料铺设38.5㎡、垫层3.85m³;平面块料拆除292.6㎡、平面块料拆除554.8㎡、平面块料拆除554.8㎡、立面块料拆除12.5㎡、拆除侧、平(缘)石113m、拆除侧、平(缘)石145.6m、砖砌体拆除44.28m³、平面块料拆除38.5㎡(具体内容及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投标企业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企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投标企业须提供2023年度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
(5)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注:信用承诺书由投标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企业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投标)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本承诺书的承诺内容作出任何改动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格式详见附件;
(7)投标企业被“信用中国”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8日至2024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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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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