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范围及概况:包含中国十七冶西北公司连霍高速兰州清忠段LHQZ-ZB1﹣房建工程项目的设备租赁、运输、油费、水费、司机(不含食宿)等的相关所有内容。
20米曲臂车10台、25吨吊车3台,50吨吊车3台,80吨吊车1台,随车吊1台。
1.2工程建设地点:兰州市榆中县连霍高速兰州清忠段LHQZ-ZB1﹣房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榆中。
1.3暂定租赁期:暂定12个月(实际租赁时长以项目要求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2.1资格要求:
(1)汽车吊、曲臂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及相关排放要求,设备证件齐全,司机持有所报车型准驾驾驶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用于该项目的吊车、曲臂车和施工升降机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设备需附相关出厂证明,备案时相关人员证件由中标人自行提供,不增加任何费用,不得影响招标人使用。
(5)操作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工作,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工作。
(6)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中标后不履行中标义务的行为,不存在欠薪导致集体讨薪的行为;被十七冶各级项目监管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用合格制进行评审。
3、招标文件费500元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8月2日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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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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