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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乡水库工程范围房屋拆除工程二标段的发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06 收藏项目
1、发包条件:

佛乡水库工程范围房屋拆除工程二标段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发包人为龙游县石佛乡人民政府,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为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定承包队伍,现决定将该工程的施工采用公开摇号方式进行发包。

2、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龙游县佛乡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及浸没影响区范围内的房屋。

⑵质量要求:将房屋拆除至原室外地坪、路面等高位置(包含室内地面至室外地坪、路面之间的基础部分)。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一次性合格标准,安全生产无事故。

⑶工程内容:龙游县佛乡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及浸没影响区范围内包括峰塘山村、三和村、上溪村、夏家村、姚村村范围67421.83平米房屋及其附房、围墙、附属构件拆除。拆除方式包含:机械拆除、人工拆除、爆破等,拆除物未经过发包人同意严禁外运。施工时须做好文物、电力、通讯、周边建筑物等一切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

⑷工程预算:总价741640元(无暂列金),  单价:11.00元/平米。

⑸计划工期:30日历天。(根据腾空情况和发包人要求及时跟进及时拆除,承包人需无条件配合发包人施工进度安排,因政策处理未完成或农民房屋未腾空不能进行施工的,期间不计工期,但在政策处理完成后24小时内或按照发包人通知时间必须组织施工)。

3.承包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该资质(2024年8月5日更新)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3承包意向人应提供发包截止日前三个月(浙江省内提供2024年5月份、2024年6月份、2024年7月份)社保清单,浙江省外若因社保系统原因无法提供2024年5月份、2024年6月份、2024年7月份社保的按最近三期的提供,每月社保清单人员应不少于50人;

3.4 承包意向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谢绝参与承包申请。

4、截止时间及发包会议时间:2024年8月9日16: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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