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JL
2、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4]-02554号;
3、项目名称:2024-大气复合污染监测站运行维护;
4、预算金额:6,270,000.00元;
5、最高限价:6,270,000.00元;
6、采购需求:2024-2026年三年确保大气复合污染监测站内仪器的持续稳定的运行,要求中标人提供专业的仪器运营维护服务。该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长春市大气复合污染监测站所有仪器的日常运行维护所需的耗材和配件及所有仪器故障维修、网络安全设备维护、站房简单维护等,采用全托管运维方式;
7、合同履行期限:3年,以采购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8、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指定地点;
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0、质量标准:优质服务;
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次招标活动对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财务要求:应出具近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7)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8月22日8时30分至2024年8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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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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