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宁合高铁安徽段站前二标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国铁集团、安徽省,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栅栏网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安徽段)站前工程2标全线位于滁州市全椒县。起讫里程IDK455+048.94~DK482+627.20,正线长度27.395公里。
1、主要技术参数:
(1)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2)正线数目:双线
(3)速度目标值:350公里/小时,引入枢纽(地区)地段局部限速
(4)正线线间距:5.0米,限速地段采用相应标准
(5)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引入枢纽地段采用与行车速度相适应的标准(6)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25‰
(7)动车组类型:CR或CRH系列
(8)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
(9)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10)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11)最小行车间隔:3分钟
2、工程内容为:拆迁及征地、路基、桥涵、隧道、综合接地、综合维修通道、接触网基础、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等内容。
(1)征地及拆迁:涉及附近的民房、鱼塘及畜牧厂拆改,改河(沟渠)、改移道路,既有建筑物拆除后的垃圾清运等工程。
(2)路基工程:路基3575m/11段,土石方、岩溶注浆等路基附属工程。
(3)桥涵工程:桥梁17352.77m/10座,桥梁下部结构、现浇梁、连续梁施工、桥面系及附属工程;框架箱涵144.07 m /6座,2-16m框架桥1031顶平米/1座。
(4)隧道工程:隧道6467延米/2座。
(5)轨道工程:无砟轨道道床施工27.395公里(双线)。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4)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合格的报价人: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至少1份,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4年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7)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于2024年9月1日8时00分至2024年9月6日8时00分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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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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