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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司开都河公司巴州北部风资源普查选址及测风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05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开都河公司巴州北部风资源普查选址及测风服务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根据开都河流域纯可再生能源外送基地示范工程规划方案及巴州北部风资源实际情况,同时进一步强化风电在新能源领域调峰支撑属性,缓解光伏单兵突进带来的系统调峰调频难题,我公司拟在巴州北部开展风资源普查及测风工作,服务地点为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境内。

2.1.2招标范围:本标包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1)投标人负责在巴州北部进行风资源普查,至少包含6个不同区域(区域须具备风电建设条件,总可开发风资源不少于200万千瓦),并提交风资源普查报告。(2)投标人根据普查报告筛选出具体的12个测风点位(预计立塔点位约9个,雷达测风点位约3个),测风点位选取须经过项目单位同意;投标人负责测风设施的架设及运行管理(含架设所有手续的办理)。(3)投标人负责测风数据管理、测风数据分析报告编制、风资源评估报告编制及评审等工作;投标人负责每月提供一次测风数据及原始数据,测风数据合格率需达95%以上;本项目包含2年数据采集、数据分析报告及相关培训。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风资源评估报告(修编)取得评审意见后止。具体时间节点: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甲方提交巴州北部区域风资源普查报告;120日内完成测风设施安装;1年测风数据采集完成后60日内提交《风资源评估报告》;2年测风数据采集完成后60日内提交《风资源评估报告(修编)》。

2.1.4项目地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境内。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风资源评估或测风服务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05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12 18: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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