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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全辖网点建设门楣招牌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磋商公告
日期:2024-09-1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全辖网点建设门楣招牌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

二、采购编号:

(请登录)

三、项目情况: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全辖网点建设门楣招牌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一)服务期:2年

(二)采购包/成交单位/份额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组,拟选取3-5家供应商,根据实际选取供应商数量划分采购份额,采购份额及替补顺序具体如下:

一、区域划分

视供应商的入围数量将全辖机构分为3-5个区域,在入围供应商数量分别为5家、4家、3家时,辖内机构区域的划分情况如下表:

入围5家供应商

入围4家供应商

入围3家供应商

区域编号

机构

网点数量

区域编号

机构

网点数量

区域编号

机构

网点数量

1

广州开发区

13

1

广州珠江

21

1

广州番禺

32

广州增城

12

广州天河

22

广州南沙

13

广州天河

22

广州越秀

22

广州荔湾

19

广州南沙

13

湛江

38

广州海珠

30

佛山

86

阳江

17

汕头

60

顺德

32

茂名

24

汕尾

17

韶关

26

珠海

42

潮州

21

合计

204

横琴

4

揭阳

24

2

广州白云

22

江门

67

梅州

24

广州花都

15

合计

257

河源

12

广州从化

4

2

广州海珠

30

韶关

26

东莞

89

广州荔湾

19

惠州

61

惠州

61

广州花都

15

合计

339

河源

12

广州从化

4

2

广州开发区

13

合计

203

佛山

86

广州增城

12

3

广州东山

25

顺德

32

广州珠江

21

广州荔湾

19

中山

56

广州天河

22

湛江

38

云浮

12

广州越秀

22

阳江

17

合计

254

湛江

38

茂名

24

3

广州东山

25

阳江

17

江门

67

广州番禺

32

茂名

24

云浮

12

广州南沙

13

珠海

42

合计

202

汕头

60

横琴

4

4

广州海珠

30

汕尾

17

中山

56

广州珠江

21

潮州

21

江门

67

中山

56

揭阳

24

合计

338

珠海

42

梅州

24

3

广州花都

15

横琴

4

河源

12

广州从化

4

肇庆

24

韶关

26

省行营业部

1

清远

24

合计

254

广州白云

22

合计

201

4

广州开发区

13

广州东山

25

5

广州番禺

32

广州增城

12

佛山

86

广州越秀

22

省行营业部

1

顺德

32

省行营业部

1

广州白云

22

清远

24

汕头

60

东莞

89

肇庆

24

汕尾

17

惠州

61

云浮

12

潮州

21

清远

24

东莞

89

揭阳

24

肇庆

24

合计

334

梅州

24

合计

246

     

合计

201

           

备注:“网点数量”不代表可获得业务数量。

二、供应商分配

本供应商库采用多主互备的模式,每个区域分配一个主供应商,该供应商同时作为其他区域的备选供应商。

根据入围供应商入围时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编号为A,排名第二的编号为B,排名第三的编号为C…。各区域主供应商和备选供应商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入围供应商数量

区域编号

主供应商编号

第一备选供应商编号

第二备选供应商编号

第三备选供应商编号

第四备选供应商编号

5家

1

A

B

C

D

E

2

B

C

D

E

A

3

C

D

E

A

B

4

D

E

A

B

C

5

E

A

B

C

D

4家

1

A

B

C

D

-

2

B

C

D

A

-

3

C

D

A

B

-

4

D

A

B

C

-

3家

1

A

B

C

-

-

2

B

C

A

-

-

3

C

A

B

-

-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近3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现场查询为准。

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5.具有为我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法律、行政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6.1.被宣告破产的;

6.2.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现场查询为准。

7.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未处于我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8.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9.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10.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1.未经我行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12.供应商应主动披露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子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子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之一:

12.1.与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12.2.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

13.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我行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我行保留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13.1.供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曾经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13.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高级经理及以上人员(含行长助理)、采购相关部门(财务管理部、渠道与运营管理部、广州分行)管理层成员或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亲属关系。

14.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5.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6.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采购人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如双方已签署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被邀请谈判人的责任。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一)采购邀请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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