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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电动自行车“安芯工程”建设试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1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KJW-F********7项目名称:雨花台区电动自行车“安芯工程”建设试点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万元(单位: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万元(单位:人民币)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电动自行车电池进楼入户监测系统、一体显示终端、超高频防水抗金属电子标签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清单。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备注:以上 2—5 项证明材料在开标前仅需提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代替,详见宁财购通[2021]5号文附件。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须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4)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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