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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鞍钢粉材汽化器用于250Nm3/h氨分解用换热面积1.2平方米压力容器类别Ⅱ现场实物为准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19 收藏项目
***对鞍钢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管理中心重机公司驻在组采购的AB201908192617:鞍钢粉材汽化器用于250Nm3/h氨分解用换热面积1.2平方米压力容器类别Ⅱ现场实物为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AB201908192617
2.项目名称:鞍钢粉材汽化器用于250Nm3/h氨分解用换热面积1.2平方米压力容器类别Ⅱ现场实物为准
3.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标的需求一览表》及投标要求。
序号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质量标准
数量
单位
1
汽化器用于250Nm3/h氨分解用换热面积1.2平方米压力容器类别Ⅱ现场实物为准
 
 
 
3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详见附件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要求。
4.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纸介质投标需按下列要求提供,网上投标需***注册,并上传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是否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4.2.1投标人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人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2.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认证证书、行业许可证书及其它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2.3贸易型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原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复印件)。
4.2.4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表或上年度外部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2.5体现投标人整体实力和突出专长的企业概况。
4.2.6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对应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
4.2.7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核对后返还,复印件留存。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6.招标文件购买
6.1投标人于2019-08-19 16:00:00至2019-08-26 08:30:00***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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