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上海金山局现场综合化维护业务外包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1项目概况:2024年上海金山局现场综合化维护业务外包
1.2招标内容:2024年上海金山局现场综合化维护业务外包……
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4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 |
预估服务内容(区域) |
不含税金额(单位:万元) |
1 |
亭林、朱泾 |
986.552697 |
2 |
石化基础维护 |
541.107074 |
合计 |
1527.659771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总价、折扣)。
标包1:服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984.332697万元,材料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2.2200万元。
标包2:服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539.567874万元,材料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1.5392万元。
标包1、标包2折扣限价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单项报价表。
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资质要求:业绩要求:提供符合第①或第②项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①提供至少2项同类型维护项目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每项合同中至少包含线路维护类、动环维护类、局内维护类、无线维护类4个专业内任意3个专业的维护内容
②提供线路维护类、动环维护类、局内维护类、无线维护类4个专业内任意3个专业的维护项目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每个专业分别提供1项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从2022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前一日签署,业绩证明材料应为合同扫描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如为单项合同,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合同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如为框架合同,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还需提供相应的采购订单。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实际发生时间为准,金额以订单实际发生计取,数量以框架合同数量为准)。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0月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9)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书。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9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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