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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镜泊服务区二加油站、牡丹江宁安中心加油站防渗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20 收藏项目
牡丹江镜泊服务区二加油站、牡丹江宁安中心加油站防渗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9XSGC0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牡丹江镜泊服务区二加油站、牡丹江宁安中心加油站防渗改造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牡丹江镜泊服务区二加油站、牡丹江宁安中心加油站防渗改造项目
2.2 标段(标包)划分:  1
2.3项目概况:
1.牡丹江分公司所属牡丹江镜泊服务区二加油站防渗改造工程,位于宁安市宁安至(吉林)省界高速公路(复兴)K37+160(镜泊乡)。建设规模:更新30立方米SF油罐5座(2汽3柴)及其配套工艺电气设施。新建加油岛4座。利旧潜油泵4台。利旧液位仪1套,利旧高清视频监控系统1套。采用成品防渗操作井、成品加油机防渗底座,重新铺设输油管道、工艺及电气线路,修复施工中破除的硬化地面400平方米。
2.牡丹江分公司所属宁安中心加油站防渗改造工程,位于宁安市G11高速公路辅路宁安城区与河西连接线。建设规模:新建罐区1座,更新30立方米SF双层油罐5座(2汽3柴)及其配套工艺电气设施。新建加油岛3座,利旧潜油泵加油机3台。利旧潜油泵5台,液位仪1套,高清视频监控系统1套。采用成品操作井和加油机底座,重新铺设工艺及电气线路,修复施工中破除的硬化地面400平方米。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工作内容(不包括甲供设备、设施、材料明细表中的项目)。
2.5工期:单站30日历日。
2.6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情况拨付工程款,工程进度完成50%时,拨付合同价款的50%工程款(工程款中20%采用商业汇票支付,商业汇票期限90天以内);工程进度完成100%并且达到试投运标准后,拨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款(工程款中10%采用商业汇票支付,商业汇票期限90天以内)。工程结算中介机构审计完成,乙方交付甲方工程内业等交工资料后拨付剩余工程款。剩余工程款以中介机构审计后的工程造价扣除以往拨款总额为准。由甲方在剩余工程款中扣除中介机构审计后的工程价款的10%,其中7%为竣工资料保证金,竣工资料移交完成后经甲方确认符合要求后付款,3%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按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日期起开始计算。质保期满后,工程无质量问题,质保金无息退还乙方。中石油内部施工队伍不需要质保金。
2.7招标控制价:1223949.64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2019年度工程建设承包商准入资格审查。投标人投标时提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技术、现场负责人必须通过黑龙江销售公司统一组织的承包商培训。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如果投标人在黑龙江销售防渗改造工作中同时中标项目的数量多于投标人在该项目中通过培训的项目组数,甲方有权取消投标人施工能力之外的中标项目,并在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中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对于中标单位在该标段施工进场时,如拟准备入场人员名单中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员与其他未完工标段人员重复,无法保证正常施工的;拟入场相关管理人员(技术、质量、安全、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未通过省公司组织的承包商人员培训的,甲方可取消该单位中标资格,并在该标段招标时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中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20日00:00:00 至2019年08月25日00:00:00***报名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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