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7年宁波地铁5号线一期及3号线二期室分站点维护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4-2027年宁波地铁5号线一期及3号线二期室分站点维护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ITCC-ZJ24ZT0102050)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1.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2024-2027年宁波地铁5号线一期及3号线二期室分站点维护服务采购项目,共涉及27个室分站点维护所需的相关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环境、安全及资源巡检、专项维护服务、综合检测服务、验收与存在问题整改服务、故障处理、投诉处理、设备拆除和停站、运行档案管理等相关服务,详见技术服务规范书。 本次采购不含税预算为125.85万元(不含税)(其中铁塔约74.12万元,移动26.49万元,电信4.1万元,联通21.14万元); 本次采购含税预算为133.41万元(含税)(其中铁塔约78.57万元、移动28.08万元、电信4.35万元、联通22.41万元)。 以各项预估数量*中选不含税单价之和作为合同不含税总价上限,据实结算; 采购内容、预估数量等相关信息详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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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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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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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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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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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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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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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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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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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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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动力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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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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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0
|
0
|
0
|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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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机房内BBU、传输设备及配套
|
3
|
0
|
27
|
5
|
20
|
站
|
3
|
隧道内分布系统及配套
|
3
|
200
|
0
|
0
|
0
|
套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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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芯线路(单向,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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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
|
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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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
|
36.24
|
千米
|
5
|
站台站厅分布系统
|
3
|
27
|
0
|
0
|
0
|
站
|
6
|
基站主设备
|
3
|
0
|
512
|
76
|
410
|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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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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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一家,中选份额100% 。
1.8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
□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详见下表,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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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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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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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参选限价
(不含税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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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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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动力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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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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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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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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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内BBU、传输设备及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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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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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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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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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内分布系统及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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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套/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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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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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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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芯线路(单向,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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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千米/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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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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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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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台站厅分布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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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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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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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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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站主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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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套/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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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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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采购范围:同采购项目概况。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3服务地点:浙江宁波(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2.5合同期限(集采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至少具备1个同类案例业绩(同类业绩指:通信网络综合代维服务),且单个案例含税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 须同时提供:(1)合同关键页;(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章。 注:(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发票开票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且处于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c、发票为未冲红发票。(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5)案例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算(即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按1个业绩计算);(6)其他:业绩不包含子公司的业绩。 3.6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2)若参选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企业资质,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3.7安管人员要求: (1)参选人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一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为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2)为本项目配置一名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为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3)为本项目配置专职安全员至少一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为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说明: (1)须提供人员名单、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社保局出具的2024年5月至应答截止时间所在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参选人或其分公司),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均不得与其他岗位人员为同一人,否则,该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之间存在复用,则按照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顺序,排在后面的岗位不予认可)。 3.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宁波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负面行为清单”的; (11)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2)在工信部违法失约信息名单、中国联通(或浙江联通)禁入型黑名单的禁入期内; (13)应答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14)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采购包或采购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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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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