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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联通湖南省内干线光缆新建工程高速公路红线内管线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22 收藏项目
本招标项目因第一次公告报名单位不足,现启动第二次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为2019年中国联通湖南省内干线光缆新建工程高速公路红线内管线工程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NB39102019000300,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张花高速(张家界-花垣段)及包茂高速(花垣-吉首段)高速公路红线内
1.2招标内容:新建张家界-花垣(张花高速)段约135公里以及花垣-吉首(包茂高速)段约48公里高速公路红线内48芯光缆管线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1)投标人已取得张花高速(张家界-花垣段)及包茂高速(花垣-吉首段)约212.06公里20年的高速管道使用权,投标人按照通信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由投标人负责,联通分摊其中48芯纤芯,并拥有纤芯所有权,同时共同拥有或独有该段高速公路管道20年的使用权。
(2)招标方放缆的高速管道约184.523公里,实际长度以招标人审计后的结果为准。
(3)本工程质量及材料质量满足招标方设计要求,最终工程量以结算审计审定的工程量为准。
1.3项目规模:投资上限金额543万元(不含税);
1.4管道使用期限:从初验合格之日起20年;
1.5工程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即日起60天;
1.6保修期:终验合格后12个月
1.7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需取得张花高速(张家界-花垣段)及包茂高速(花垣-吉首段)约212.06公里的高速管道20年使用权,并取得两段高速公路上路施工许可等合法手续,按照国家通信工程建设规范负责项目建设,可以共建或独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
2.4企业经营状况要求:资信状况良好,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违法转包。
2.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服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至投标截止时被列入中国联通集团不良供应商名单或与湖南联通有不良合作记录;
(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8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3.评标办法
本项目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8月22日09时00分至2019年8月28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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