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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跨海大桥渔业资源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重招)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27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跨海大桥渔业资源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重招) ,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跨海大桥渔业资源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起于鄞州区小洋江站,经云龙、横溪、塘溪、咸祥后于甬莞高速象山港大桥东侧50米并行跨海,进入象山境内后经贤庠、大徐、象山城区,终至大目湾站。线路全长约61.45千米,其中高架线长31.35千米(含跨海段6.2千米);隧道段长28.32千米(包括山岭隧道段22.42千米、地下隧道5.9千米);U型槽过渡段长0.87千米。共设10座车站,平均站间距6.83千米,其中地下站2座,高架站8座。全线设云龙车辆段及南部新城停车场各1座。
2.3 招标范围:承担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跨海大桥渔业资源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等相关工作。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合同工作内容完成之日止,预计28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及《用户需求书》等规定。
2.6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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