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重新能源智能叉车项目-1.5-5吨锂电平衡重式叉车外门架槽钢下料加工线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太重新能源智能叉车项目-1.5-5吨锂电平衡重式叉车外门架槽钢下料加工线,招标人为山西太重叉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太重新能源智能叉车项目-1.5-5吨锂电平衡重式叉车外门架槽钢下料加工线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太重新能源智能叉车项目-1.5-5吨锂电平衡重式叉车外门架槽钢下料加工线
2.2项目地点:山西太重叉车有限公司
2.3项目概况:招标人厂区所需的相关设备
2.4招标范围:1.5-5吨锂电平衡重式叉车外门架槽钢下料加工线
2.5交货期:签合同后3个月交货,到货后2个月安装调试完成
2.6项目编号:45……
2.7标段情况: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4510-2464TZGF0157-01 |
太重新能源智能叉车项目-1.5-5吨锂电平衡重式叉车外门架槽钢下料加工线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对招标货物应具有供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及代理商。3.2投标单位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3财务要求:投标人以上2年度(2022年-2023年)任意一年财务报表(优先提供最近一年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3.4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5年(2019年9月30日-2024年9月30日)同类型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3.5投标其他要求:无
3.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况:(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第一大股东是同一自然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法人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分公司的单位负责人为分公司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代表合作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作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开标时间为:2024-10-22 09:30,地点为:(请登录)。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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