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疆银行税务代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新疆银行税务代理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税务咨询顾问、纳税审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务筹划、税收优惠政策指导、税务风险筛查、专项业务税务代理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需求说明书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经税务机关行政登记。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投标。
2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被国家税务总局列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表。
6投标人能够保守服务过程中获取的招标人商业秘密,遵守招标人保密相关规定,提供保密承诺函。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本行有权解除合同。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本行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安全事故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8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人相关规定执行。
9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 资格后审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30日10时00分00秒---2024年10月12日19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11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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