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资需求表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需求量到货地点需求日期备注1水泥砖1900*90*45mm立方米********年10月25日2加气块砖600*240*200mm立方米690.********年10月25日二、有关要求:1.供应商资格要求:********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涵盖询价物资种类,且合作中途不得变更;有特殊资质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文件;********拥有标的物资近三年需通过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质量合格检验、检测,并提供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所供材料到场验收不合格的,报价人须无条件退换货,并在规定时间内更换合格的材料到场。2.报价资料要求:营业执照、授权委托**)、报价函、本年度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3.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出厂前的)、包装费、运输费、储存费、装车费、保险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费,由供方承担,需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开具增值税 专用 发票,税率 3 %,没有特殊情况,不含税单价不予调整,税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予以调整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5.验收标准:点数验收6.结算方式:每月20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自发票开具之日起7日内传递给需方。需供双方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传递过程中必须留取相应的交接签证手续。待需方对发票进行认证以后的30日内,支付至本批次货品总价的70%;项目竣工验收后30日内支付卖方所交付物资款项至85%,工程开通运营后30日内支付卖方所交付物资款项至97%,余款3%作为质保金(两年),质保期满3个月如无产品质量问题在30日内无息付清。7.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云信、建行E信通等。转账以外支付方式原则上不超过实际供货结算总金额的60%,转账以外支付方式承兑期一般为6个月,需方不承担任何贴息费用。8.报价有效期:60天。9.图纸、技术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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