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 招标范围及数量规模:WIFI设备采购包括无线接入点(AP)设备、无线接入控制器(AC)设备、POE交换机及相应的辅材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1.1.2 预算金额:3881587.50元人民币(不含税)。
1.1.3 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24个月,若24个月内采购量执行完毕,协议提前终止;执行期:若采购量尚未执行完毕,执行期延长至36个月,到期后该协议终止。可采取VMI(库存前移) 供货模式。
1.1.4 供货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20天内。
1.1.5 质保期:自产品自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2年。
1.1.6 协议管控金额:协议管控金额为不含税总价合计最高限价。
1.1.7 到货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直发现场工程物资管理实施细则》,且依据验收标准,由分公司网络部、施工单位进行现场验收,填写《直发现场工程物资签收单》。对于不合格材料,应直接退回供应商,一律不得接收、使用。《直发现场工程物资签收单》作为验收的必备材料。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总价合计最高限价3687508.13元人民币(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税总价合计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相关登记注册文件扫描件。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并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3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4 投标人必须提供2021年10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间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同类产品业绩(须包含分项报价表中WIFI设备产品)。业绩以合同或框架协议下相关单据含税累计金额为准。所有业绩必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扫描件,且每份合同或框架协议须提供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或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相应发票截图。(a、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或框架协议下相关单据时间为准;b、如提供单项合同,必须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或审定单等证明材料;c、提供的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见,以便进行核查,否则视为无效;d、业绩合同签约方必须为投标人。)
2.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6 投标人现处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否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处于经营异常状态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规定的限制禁入条件的;处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内的。
2.7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投标,必须取得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若设备原厂与代理商同时投标,则设备原厂与代理商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6日18时00分至2024年10月2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叁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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