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住院药房自动化系统维保服务
2、标的数量:3年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标的名称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
住院药房自动化系统维保服务 |
3年 |
1,600,000.00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投采购包号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所投包号投标报价超出对应采购包的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需求: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标的服务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声明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8日 至 2024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