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气体探测器检维修服务。
2.2服务地点:甘肃矿区。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
2.4服务范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技术规格书所列设备进行纠正性维修、预防性维修、维护保养等检维修工作,以及完成以上工作所需的各类配合性工作。由于设备厂家的技术改造、设计变更、设备调整、软件升级等引起的相关工作均纳入协作范围。
3.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资质要求:
(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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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应提供以下资料:
(1)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2)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企业近三年(2021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
(3)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注: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专家对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评审专家可以进一步查询和核实,查询和核实的途径不限于上述三个网站,也可通过核链慧眼、企查查、天眼查等第三方网站;如有不一致,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说明。
3.4 业绩要求:
承包消防探测器、气体浓度探测器等类似业务3件及以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包含首页、内容页、总金额页和签章页等,需证明物项名称,否则无效)或其他证明材料(如协议单、订单、验收单据、结算发票等证明业绩真实性的材料)并盖章。
3.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应提供项目负责人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学历证复印件(三证至少提供一个);
(2)社保缴费证明(需证明其开标前3个自然月内仍在缴纳社保)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3.6 其他要求:
(1)已经列入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不良行为清单的或受到公司处罚的供应商的,在处罚期间,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与其他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参与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5日18:00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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