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MGBD-CS-********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右旗朱日和镇巴彦高勒嘎查文旅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3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更正原因:应当地财政政策要求,变更开标场地及资格审查条件。更正内容: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9:00:00,更正为:******** 09:00:00。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09:00:00,更正为:******** 09:00:00。原公告的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市回民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市回民区万达广场D1033号(万达广场7号门外)开评标室,更正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503开标室。1、资格审查资料:(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锡林****局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政府采购“双向承诺+信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锡财综(2024)455号)文件规定,提供《锡林郭勒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变更公告附件),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锡林****局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政府采购“双向承诺+信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锡财综(2024)455号)文件规定,提供《锡林郭勒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变更公告附件),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锡林****局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政府采购“双向承诺+信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锡财综(2024)455号)文件规定,提供《锡林郭勒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变更公告附件),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锡林****局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政府采购“双向承诺+信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锡财综(2024)455号)文件规定,提供《锡林郭勒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变更公告附件),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5)信用记录: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锡林****局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政府采购“双向承诺+信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锡财综(2024)455号)文件规定,提供《锡林郭勒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变更公告附件),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2、采购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其他内容不变更正日期: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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