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青海省分公司视联产品属地化支撑团队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青海省分公司视联产品属地化支撑团队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青海省分公司视联产品属地化支撑团队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TC249LJS0)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涉及视联属地平台的运行服务支撑和平台软件的二次开发服务。本次采购总预算为89.25万元,其中平台运行服务支撑的预算为23万元/年,软件二次开发服务预算为66.25万元(软件二次开发服务按照年度的有效工作日为250天计算)。
1.6 标段划分:不划分。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单位:一家,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单价,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 | 单位 | 税率 |
平台运行服务支撑 | |||||
1 | 平台运行服务支撑(驻场服务) | 1 | 230000.00 | 元/人/年 | 6% |
软件二次开发服务 | |||||
1 | 研发经理(软件框架师) | 1 | 1450.00 | 元/人/天 | 6% |
2 | 高级程序员(开发人员) | 1 | 1200.00 | 元/人/天 | 6%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服务。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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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且经营范围许可,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承诺函)。
3.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与本次采购相关的类似业绩,至少提供1份,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若为框架合同/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协议加订单或发票或结算依据,提供框架合同/协议+订单的以订单时间为准,提供框架合同/协议+结算单或发票的,以框架合同/协议签署时间为准;若为签署合同的,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3.4人员要求:参选人须派驻1名专业技术支撑人员负责日常支撑服务工作。
注:须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社保局出具的参选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的2024年4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与参选单位或其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人员不予认可。
3.5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6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7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8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列入全国/青海省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青海省分公司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青海省级投标人黑名单”的。
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截图(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或者“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加盖公章。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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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4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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