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贵南铁路独山东站、荔波站灯箱媒体广告项目招商(第二轮)
1.2项目地点:独山东站、荔波站。
1.3项目规模:贵南铁路独山东站、荔波站灯箱媒体广告项目招商(第二轮),划分为1个包件,涉及灯箱17块,总面积282.08㎡。(以上规划业态面积仅作参考,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2.招商依据
2.1《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成铁经开〔2021〕106 号)、《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工作操作规则》(成铁办经开〔2021〕38号)、《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站车广告管理实施细则》(成铁客〔2023〕80号)。
3.招商内容及范围
3.1招商内容:贵南铁路独山东站、荔波站灯箱媒体广告项目招商(第二轮),划分为1个包件,涉及灯箱17块,总面积282.08㎡。(以上规划业态面积仅作参考,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3.2招商范围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商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包件号及其概况如下:
包件号:1包件
1包件:贵南铁路独山东站、荔波站灯箱媒体广告,涉及灯箱17块,总面积282.08㎡,经营期限1年4个月,经营费用年度递增率5%。
包件 |
车站 |
位置 |
媒体形式 |
数量(块) |
面积(㎡) |
经营期限 |
1 |
独山东站 |
候车厅 |
灯箱 |
2 |
69.44 |
1年4个月 |
进出站通道 |
灯箱 |
4 |
51.84 |
|||
荔波站 |
候车厅 |
灯箱 |
2 |
31.2 |
||
出站通道 |
灯箱 |
6 |
77.76 |
|||
出站厅 |
灯箱 |
1 |
17.28 |
|||
社会车道进站厅 |
灯箱 |
2 |
34.56 |
|||
合计 |
17 |
282.08 |
/ |
4.竞商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含)以上。广告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应有广告代理的经营范围。
4.2须诚信守法经营,法人企业应承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在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未处于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资信“黑名单”状态,未处于其他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竞商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
4.3法人企业应承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范围内,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4.4法人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须出具近一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所附报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章或专用章,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负数,或现金流量表现金净流量不能为负数。
4.5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请于2024年11月11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0日17时30分登录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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