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装修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15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
2.项目名称:办公用房装修改造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1,40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1,400,000.00)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
备注 |
办公用房装修改造项目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6.合同履行期限(完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登记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同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书(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至开标当日,未有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0.本项目是否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明细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信息为准。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4日23时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5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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