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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集装袋框架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15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集装袋框架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集装袋框架招标项目。
2.2招标范围:集装袋20万条。
2.3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林源园区龙江化工公司。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4个月内,招标人有权在合同履行一年止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继续执行合同,考核不合格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2.5最高投标限价:50元/条;报价中包含成本、包装、运输、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以及所有风险、售后服务费用、伴随货物交运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6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工业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需提供具备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类似标的物产品检测报告(包含耐热性、耐寒性、倾倒实验、加压实验、重金属含量等要求)。
3.4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日集装袋不少于10万条的应用业绩(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买卖合同(或发票)等证明文件)。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度未出财务审计报告的以投标人编制的财务报告为准)。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或网页截图)。
3.7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提供相关承诺)。
3.8本项目不接受贸易商或代理商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9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5日17时00分00秒至2024年11月20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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