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牙哈储气库工程放空火炬,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牙哈储气库工程放空火炬。
(2)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3)建设规模:塔里木牙哈储气库项目地面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注采井场及注采集输管道、牙哈集注站部分、牙哈采输气管道,以及配套公用及辅助系统
2.2招标产品范围:
(1)高压火炬系统包括高压火炬头、高压火炬筒、火炬点火系统、阻火防堵塞密封装置、等离子高空直接点火器(不小于3台)及等离子长明灯点火系统、内传焰点火系统、航空障碍灯、防爆控制箱、火炬系统的阀门和管材、电缆等、吊装用设施。
(2)现场点火控制盘、现场点火控制盘与高空等离子点火器之间的专用高压电缆及热电偶高温屏蔽补偿导线,控制盘及与主橇的电缆配管配线和安装、配电箱与火炬系统内电气设备接线、橇上各种工艺管道和仪表、工具、备件及以上业主未提及的为达到功能要求必不可少的部件。所有与橇外连接的工艺管道均接至橇块边缘,并配备法兰及紧固件。
2.3实施或交货地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轮南镇新疆巴州塔里木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塔里木油田轮南天然气深度处理工程施工现场。
2.4交货期或供货周期:2025年4月15日之前。
2.5交货地点:牙哈储气库工程施工现场。
2.6技术要求:《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牙哈储气库工程放空火炬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供应商准入资质的制造商,且准入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23080101)与招标产品一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23080101)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均为无效。开标当日以评标委员会在能源一号网核实为准。
3.2财务状况: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未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有效的指: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导致无法进行整体财务状况评价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3.3信誉要求:……
3.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不允许分包。
3.6业绩要求:供货商应提供近5年来火炬高度≥76m,筒体直径≥DN500的至少1套(台)音速火炬业绩; 提供业绩清单,合同复印件(每份合同至少一份),发票,技术资料(如:技术规格书、数据表、技术协议、图纸等),四者相互印证的为有效业绩。
对本条款中任何一项的偏离均视为是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21日8时00分00秒至2024年11月28日23时59分59秒,(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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