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中国 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
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 银行贷款,出资比例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厂址
浙江金七门核电厂厂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鹤浦镇金七门村,地处南 田岛南缘,猫头洋北岸。厂址中心位置地理坐标约为东经121°56′49”,北 纬29°03′11”。厂址北北东距舟山市约106km(直线距离,下同),北北西 距象山县约42km、距宁波市约89km, 西北距绍兴市约170km、距杭州市约
220km, 西距三门核电厂约31km, 西南距台州市约62km。
2.2 设备名称:主蒸汽、主给水管道防甩击件
设备数量:本次2台机组需采购主蒸汽管道防甩击件16套,主给水管道防甩 击件10套。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交货时间:
1)1#机组主给水管道防甩击件预埋螺栓组件到货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 2)2#机组主给水管道防甩击件预埋螺栓组件到货时间为2026年7月25日; 3)1#机组主蒸汽管道防甩击件预埋螺栓组件到货时间为2026年01月25日;
4)2#机组主蒸汽管道防甩击件预埋螺栓组件到货时间为2026年09月25日;
5)1#机组主蒸汽、主给水管道防甩击件剩余设备到货时间为2026年10月25日;
6)2#机组主蒸汽、主给水管道防甩击件剩余设备到货时间为2027年06月25日;
交货地点: DDP至本核电项目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 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 列要求:
3.3.1需要取得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核安全2级或以上,设备制造许可证
-管道支承件-管道防甩件或限制件,同时需提供证书和许可范围表,且在 有效期内。
3.3.2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 现的情形。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发售时间:2024年12月02日17时00分—2024年12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 间 )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