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1011(请登录)
项目名称:2025年律师村居公益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7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78.7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平谷区司法局2025年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具体指区司法局与项目成交的律师事务所签订《采购合同》后,由律师事务所派遣律师每个月到签约社区、村开展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围绕村居委员会公共管理和村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法律问题(简称“顾讲询调训”)开展公益法律服务。
本次采购项目根据平谷区各乡镇、社区分布情况分为4个分包进行服务采购。保证服务质量,每个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联合体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分包,服务的律师应当在签约时不满65周岁、具备相应的身体条件,每名律师在全市范围内服务社区、村总数不得超过5个。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 预算金额 (万元) |
区域内服务社区、村总数 |
分包服务区域 |
01 |
律师村居公益法律服务1 |
46.75 |
85 |
马昌营镇、山东庄镇、兴谷街道、黄松峪乡、金海湖镇 |
02 |
律师村居公益法律服务2 |
44 |
80 |
刘家店镇、大兴庄镇、熊儿寨乡、夏各庄镇、镇罗营镇 |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完成全部工作。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4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正常进行年度考核合格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2-10至2024-12-16,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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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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