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西安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管理委员会汉长安城土遗址保护修缮及环境整治项目(汉长安城城墙东北角遗址保护修缮及防护围栏工程项目、汉长安城楼阁台遗址环境整治项目、汉长安城未央宫J100夯台遗址保护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西安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管理委员会汉长安城土遗址保护修缮及环境整治项目(汉长安城城墙东北角遗址保护修缮及防护围栏工程项目、汉长安城楼阁台遗址环境整治项目、汉长安城未央宫J100夯台遗址保护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11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汉长安城土遗址保护修缮及环境整治项目(汉长安城城墙东北角遗址保护修缮及防护围栏工程项目、汉长安城楼阁台遗址环境整治项目、汉长安城未央宫J100夯台遗址保护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834,618.3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长安城土遗址保护修缮及环境整治项目(汉长安城城墙东北角遗址保护修缮及防护围栏工程项目、汉长安城楼阁台遗址环境整治项目、汉长安城未央宫J100夯台遗址保护修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834,618.3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834,618.3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文物保护建筑修缮 汉长安城土遗址保护修缮及环境整治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834,618.31 15,834,618.31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长安城土遗址保护修缮及环境整治项目(汉长安城城墙东北角遗址保护修缮及防护围栏工程项目、汉长安城楼阁台遗址环境整治项目、汉长安城未央宫J100夯台遗址保护修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 10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 号);13、融资平台:根据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精神,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长安城土遗址保护修缮及环境整治项目(汉长安城城墙东北角遗址保护修缮及防护围栏工程项目、汉长安城楼阁台遗址环境整治项目、汉长安城未央宫J100夯台遗址保护修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6月至今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税种为营业税或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设备、技术能力书面声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信用查询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日打印查询记录作为证据留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电子或纸质方式留存。)
8、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施工资质: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设计资质: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古文化遗址古葬墓或保护规划);
1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或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从业范围包括:古文化遗址古葬墓或保护规划),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②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③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从业范围包括:古文化遗址古葬墓或保护规划);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相应资格要求。
12、本次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
注: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合同任务,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总数最多不得超过2个。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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