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业务支撑服务机房机柜租赁
预算金额:187.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7.5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我局于2024年采购新业务支撑服务机房机柜租赁项目,原租赁服务将到期。本期继续租赁机柜数量不超过50台(该数量仅指采购人设备占用的加电机柜的数量,不包括中标人提供的配线架、列头柜等配套设备数量),详见采购需求。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4、租赁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内完成机房内网络互连,按需提供可用机柜空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
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9.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300人以上或资产总额12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总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具备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改造、维护、管理资格原件扫描件(投标人自有的或授权其分支机构投标的法人所有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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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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