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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招标变更公告
日期:2019-09-16 收藏项目
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招标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以下简称“本项目”)。
招标编号: FJTP-FJTC191330872
1、 招标条件
受宁德闽投海上风电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进行简易公开招标,选定承包单位。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德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位于宁德市下辖的霞浦县长表岛海域,理论水深7-11米,离岸距离6.1公里,项目规划海域面积约26.1km ,初拟安装单机容量6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规划总装机规模为20万kW,预计总投资约40亿元。
2.2招标范围
根据招标人要求开展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工作,包括按相关规范、规程和规定对本工程项目拟使用海域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价工作,同时分析并预测工程建设对海洋环境及相邻产业活动的可能影响,并提出防护措施与建议,最终编制完成《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负责征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配合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对《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审查,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
2.3合同工期
合同生效后45日内,乙方应完成《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并提交给甲方。
本合同工期至海洋环境影响报告通过海洋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乙方出具满足海洋主管部门要求的《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后中止。
3、投标资格条件
3.1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3.2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如下: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须具备国家环保部门核定有效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3.3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往前倒推三年,下同)应具备至少1项环境影响评价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等证明材料。工程业绩完成的时间以证明材料上注明的最迟时间为准);
3.4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起近5年内 ,投标人未出现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及质量事故。
3.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备履行本项目的财务、人员、技术和设备能力。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9月11日至2019年9月15日,每天8:00至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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