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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城区道路交通标线施划工程(资格后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19-09-17 收藏项目

磐石市城区道路交通标线施划工程(资格后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PSGC201909160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磐石市城区道路交通标线施划工程已由磐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磐石市公安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与规模:磐石市城区道路交通标线施划工程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3工程建设地点为:磐石市。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己落实。
2.5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采购预算:164.1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6年-2018年)至少具有一项同类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查询不到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 (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招标人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应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开标现场的投标代表必须是本项目项目经理或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其他人员不得作为公司的投标代表进行投标,经查并确认存在授权企业以外人员投标的将对其做限制投标或停止投标处理。开标会议入场时由监标人审核投标代表证件,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拒绝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24日16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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