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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松江路桥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金港大街扩建工程施工项目商品混凝土供应商选择招标公告
日期:2019-09-18 收藏项目
吉林省松江路桥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金港大街扩建工程施工项目商品混凝土供应商选择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20190014-ZB014-C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吉林省松江路桥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金港大街扩建工程施工项目商品混凝土供应商选择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吉林省松江路桥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松江路桥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金港大街扩建工程施工项目商品混凝土供应商选择。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采购内容:具体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2.4供货地点:项目所在地。
2.5供货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结束。
2.6质量标准:达到项目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的供应商(所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需具备水泥砼拌合站90型及以上。
3.3近1年(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7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提供近期信用证明文件(附加盖投标人鲜章的信用中国网网站公示页)。
3.8所供货物需满足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或要求;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期连续至少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应包括2019年6月至2019年8月,若企业初始缴纳社会保险日期在2019年6月至2019年8月之间的,应提供初始日期至2019年6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网上可查;须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有),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的查询相关信息;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9月18日至2019年09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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