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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师范大学学生食堂燃气报警器维护保养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31 收藏项目
2、项目名称:信阳师范大学学生食堂燃气报警器维护保养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4520.00元

最高限价:12452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

GDJS-20241202

信阳师范大学学生食堂燃气报警器维护保养项目

124520.00

124520.00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通过定期巡检、维护保养及维修,确保信阳师范大学谭山校区五座学生食堂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功能正常有效,设备正常运行,保障燃气使用安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2服务期限:一年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与营业执照或其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证明文件,经营范围内含仪器仪表或报警仪器、气体报警器(机械设备)技术服务、维修、安装业务,具备维修安装能力。

2)财务状况报告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3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格式自拟)。

5)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样本),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保存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内】。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 年 01 月 02 日 至 2025 年 01 月 08 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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