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N******** 项目名称:马鞍山经开区高质量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管理机构遴选 管理费最高限价:(1)参投子基金:投资期内,每年收取的管理费不高于累计实际投资额的1%,退出期减半收取(具体以中标结果为准);(2)项目直投:投资期内,每年收取的管理费不高于累计实际投资额的2%;退出期内按照项目在投余额减半收取(具体以中标结果为准);(3)基金延长期内不收取管理费; 收益率限价:母基金门槛收益率不低于6%/年。 中选原则:综合评分 基金规模:10亿元 项目概况:为顺应新环境下招商要求,发挥基金招商优势,加快平###市场化转型,同时根据###市基金组建工作统一部署,经开区围绕能源电子产业组建母基金,做大做强能源电子产业集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报人的资格要求: (一)机构资质 1.申报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最近三年以上持续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有固定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2.申报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企业,实缴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 3.不得有因不诚信或不合规行为引发社会重大异议或者产生严重社会负面影响且影响尚未消除的情形;符合监管部门规范资本无序扩张的监管要求;申报人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监管部门高度关注的风险隐患。 (二)管理团队 1.申报人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至少有3名具备3年(含)以上产业项目投资经验或相关行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至少1名核心人员常驻项目所在地办公。 2.申报机构、高管及管理团队成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报机构、高管及管理团队成员在3年内没有受过金融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 注:本次遴选所涉及的管理团队和管理团队所有成员指本项目的申报机构或****公司或申报****公司或申****公司****公司的人员。 (三)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申报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配备的核心成员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行为(以“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本次采购原则上对与政府投资基金配合度较差、以往申请文件不实的申报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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