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 2025年度赛格新能源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251B |
报价方式: | 折扣率 | 采购控制价(元): | 600000 |
采购控制价说明: | 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模式,依据《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收费市场参考价格》深价协(2019)013号市场标准价作为基准价,结合2023年度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报价,核算全年造价咨询费用大约50万-60万(按照项目大小决定),结合全年预计投资规模,设定“1-下浮率=50%”作为本次招标最高报价限价,投标“1-下浮率”高于50%会导致废标。 | ||
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启形式: | (请登录) |
投标/响应文件: | (请登录)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否 | ||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 否 |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
服务期(天): | 365 | 服务期说明: | 服务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
招标/采购范围: |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公司投资光伏及储能项目提供专业性的价格依据,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公司拟选聘赛格新能源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完成相应工作。 | ||
资格条件: | (一)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二)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土建或安装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承诺函);注:“信用中国 ”为投标人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招标公告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1-02 14:38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1-13 10:00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5-01-05 14:38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 2025-01-06 09:00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5-01-13 10:00 | 开标时间: | 2025-01-13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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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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