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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炼油部3#常减压增上原油预处理罐第三级电脱盐设施招标公告
日期:2019-09-19 收藏项目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委托,对天津石化炼油部3#常减压装置增上原油预处理罐所需第三级电脱盐设施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91009-2199-13036-B1
2.项目内容:天津石化炼油部3#常减压装置增上原油预处理罐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其他各种石化专用设备
1.00

包1-3#电脱盐系统
4.交货期和地点:2020年2月20日、天津石化物资装备部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招标客服电话:(010)88938205; 招标客服电话:(010)88938205;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 招标客服电话:(010)88938205; 招标客服电话:(010)88938205;1.投标商技术方案应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有任何技术偏差项,投标方必须将偏差项内容清楚列入“偏差表”中,偏差表需在投标技术文件目录中体现。任何负偏差都导致废标。 2.要求投标方近五年内使用的产品未发生重大事故通报。投标方提供近五年同类装置电脱盐设备的业绩至少1份。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材料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需清晰。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9月18日17:30时至2019年9月25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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