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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子产业园综合开发PPP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09-20 收藏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子产业园综合开发PPP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和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1.采购条件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子产业园综合开发PPP项目 已由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曲开计发[2019]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并通过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开展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授权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采购人)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子产业园综合开发PPP项目的实施机构,并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目前,该项目已在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综合信息平台发布,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子产业园综合开发PPP项目。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曲靖市西部,曲靖市马龙区东侧,距离省会昆明市120公里、曲靖城区7公里、曲靖市马龙区11公里。

2.3项目内容: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园区产业发展服务两个方面:其中,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绿化亮化等内容,园区产业发展服务包括园区场地平整、产业导入、区域运营服务等内容,项目最终建设内容及规模以经批复的施工图建设为准。其中:

(1)本项目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服务主要包括园区内道路建设运营及道路沿线绿化亮化维护工作,项目范围内共包含5条市政道路,总长约3.943km,其中主干路1条,总长约0.381km;支路4条,总长约3.562km。各道路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龙潭大道延长线(九州大道~昆曲高速)道路工程。龙潭大道延长线(九州大道~昆曲高速)道路工程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42m,北起于九州大道,向南延伸,顺接已建龙潭大道南段已建成段,全长381.057m;道路沿线绿化采用香樟作为行道树池种植于道路两侧,广玉兰和蓝花楹种植于道路两侧5m绿化带内,灌木和地被采用红花檵木、金森女贞、假连翘和麦冬;道路采用山茶花华灯路灯双排对称方式布置,设置于道路两侧5m绿化带内中心线上,灯杆杆高10m,灯杆布置杆距为30m。

2)光伏路延长线(南海大道~九州大道)道路工程。光伏路延长线(南海大道~九州大道)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36m,南起南海大道,向北延伸,止于九州大道,道路全长904.513m;道路沿线绿化采用香樟作为行道树池种植于道路两侧,广玉兰种植于道路两侧3.5m绿化带内,灌木和地被采用红花檵木、金森女贞、假连翘和麦冬;道路采用高低臂LED路灯双排对称方式布置,设置于道路两侧3.5m绿化带内中心线上,灯杆主杆高10m,副杆高8m,灯杆布置杆距为30m。

3)湖滨路。湖滨路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24m,南起于南海大道,北止于九州大道,道路全长1517.958m;道路沿线绿化乔木采用香樟种植于道路两侧,灌木和地被采用红花檵木、金森女贞和麦冬;道路采用高低臂LED路灯双排对称方式布置,设置于道路两侧4m人行道旁,灯杆主杆高10m,副杆高8m,灯杆布置杆距为30m。

4)纵1路道路工程。纵1路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36m,北起于麒马大道,南止于规划路,道路全长679.712m;道路沿线绿化采用香樟作为行道树池种植于道路两侧,广玉兰种植于道路两侧3.5m绿化带内,灌木和地被采用红花檵木、金森女贞、假连翘和麦冬;道路采用高低臂LED路灯双排对称方式布置,设置于道路两侧3.5m绿化带内中心线上,灯杆主杆高10m,副杆高8m,灯杆布置杆距为30m。

5)纵2路道路工程。纵2路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24m,北起于麒马大道,南止于南海大道,道路全460m;道路沿线绿化乔木采用香樟种植于道路两侧,灌木和地被采用红花檵木、金森女贞和麦冬;道路采用高低臂LED路灯双排对称方式布置,设置于道路两侧4m人行道旁,灯杆主杆高10m,副杆高8m,灯杆布置杆距为30m。

(2)园区产业发展服务贯穿于本项目全生命周期,按照时间节点可将园区产业发展服务划分为园区发展前期的场地平整服务、产业导入服务以及园区发展后期的区域运营服务三部分。

1)园区场地平整

本项目考虑到规划区域内地势高差较大,不具备产业导入的条件,因此项目公司应按照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当前园区场地现状,协助政府方为未来拟引入的企业投资建设提供场地平整服务,保障后续园区内企业入驻的建设和运营工作,为园区产业导入奠定基础。

本项目涉及4个地块的场地平整,总面积约为2688.88亩。

2)园区产业导入

项目公司在政府引导下,在南海子产业园现有产业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机遇与方向,协助政府方为区域搭建产业发展与产业导入平台,对区域进行宣传、推广,按照前期产业规划引入符合要求的企业,并协助被引入企业办理落地相关手续,在相应场地内投资建设。

3)区域运营服务

项目公司在政府授权范围内,完善区域投资环境,全方位促进区域全产业链建设,打造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创业孵化为一体的“链式”产业体系,形成价值链、企业链、供需链和空间链的有机结合,保证区域产业良性运转。

2.4项目总投资:本项目可研批复动态总投资为47076.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007.09万元,占总投资70.11%;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463.10万元(含征地拆迁费用4951.06万元),占总投资17.98%;预备费3317.62万元,占总投资7.05%;建设期贷款利息2289.11万元,占总投资4.86%。

2.5投资结构:本项目资本金为项目动态总投资的20%,政府方和社会资本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为10%:90%。

2.6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14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2年。

2.7项目回报机制: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方式。

3.采购需求

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选社会资本,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由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授权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并指定政府出资人代表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SPV),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授权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等职责。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内仅具有基于建设、运营维护本项目的权利,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综合要求: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自主经营管理权,实力雄厚,抗风险能力强,社会资源广,融资能力强。投标申请人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本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和近三年内在曲靖市的建设项目未有任何诉讼处罚、通报批评等情况。

4.2财务要求:

4.2.1申请人需提供2018年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注:如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成员中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2.2申请人2018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以经具有合法资质第三方最近一年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4.3 融资能力:具备为本项目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申请人提供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额度或针对本项目的贷款意向书。(融资能力证明资料为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的合法有效的授信额度证明或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存款证明或需提供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意向函。申请人可以提供上述三项中的任意一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即:联合体各成员能力可累加,不同银行可累加,存款证明和授信额度可累加))。

4.4 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14年至今具有不少于两个类似项目的建设或运营或融资经验或具有一个以上PPP项目实施经验。(建设业绩证明材料为施工承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运营业绩为中标通知书、委托合同或协议;投融资业绩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合资合作、参股或收购、资本市场融资、PPP项目等类型,投融资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政府相关批文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PPP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PPP项目合同)。

4.5 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市政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具备即可)

4.6信誉要求

4.6.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及查询截图(必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截图);

4.6.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凭证)。

4.7联合体相关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三家。且联合体需满足下列要求:

4.7.1联合体各方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其他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且联合体成员均应出资占股;

4.7.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7.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下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7.4联合体成员应成立联合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负责推进项目的投资建设工作;

4.7.5联合体成员必须按照规定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将联合体协议连同申请文件一起提交采购方进行资格预审,作为一家采购人向项目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8其他要求

4.8.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4.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采购人依法组建资格预审小组,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证明文件进行审查。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应全部参与竞争。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后续招标程序。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并行方式,本项目须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均成功之后才能参与投标。

6.2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9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网上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待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

6.3现场报名:

6.3.1本项目网上报名成功后,还需到现场进行报名。网上系统内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有效期内,请于2019年9 月20日至2019年9 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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