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水利工程运行保障中心仓库房、食堂餐厅、主溢洪道至楼前土地对公开租
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市水利工程运行保障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郑州市水利工
程运行保障中心仓库房、食堂餐厅、主溢洪道至楼前土地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水利工程运行保障中心仓库房等公开招租项目
2.2 项目编号:豫工程 20250007
2.3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3 项目概况及招租范围:本项目位于中原区防汛路 26 号单位院内,仓库房建筑面积 762
平方米(拟出租使用 380 平方米),食堂餐厅建筑面积 309 平方米,主溢洪道至楼前土地 830
平方米。
2.4 承租最低限价 85199.00 元/年;(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及配套设施使用费;物业管理
费、水电及配套设施使用费由中标人承担,另行缴纳。)
2.5 租赁期限:5 年;
2.6 服务质量:符合招标人质量要求及管理要求;
2.7 租赁用途: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有污染饮用水水体的行为,生产经营项目必须符合
相关法规要求;不得进行违法犯罪经营活动。
2.8 其他说明:由于该出租房产位于常庄水库水源地管理及保护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涉水法律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禁止有污染饮用水水体的行为,生产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规要求。该出租房产位于城区
郊外,且有相关法规和经营条件限制,适合长期经营稳定的承租人,租赁期限超出三年后,
第四年、第五年租金在上年度租金金额基础上递增 5%。在租赁期内,中标人应按照规定办
理相关证件,依法经营,接受招标人的管理、监督和考核。中标后转租或分租应在取得招标
人的同意后方可进行。中标人在经营期间应确保安全,因安全问题引起的纠纷赔偿全部由中
标人负责。中标人中标后应对承租范围内建筑及公共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发现的类似
墙体漏水、开裂、墙皮剥落、公共区域设施损坏等安全问题进行免费维修、更换或维护。
3.投标人资格要求: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租赁经营的能力,并具有管理标的物的相应能力;
3.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4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3.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信用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同一标段
进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
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包含法定代表人、股东(出资)信息);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5 年 1 月 4 日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水利工程运行保障中心仓库房、食堂餐厅、主溢洪道至楼前土地对公开租
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市水利工程运行保障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郑州市水利工
程运行保障中心仓库房、食堂餐厅、主溢洪道至楼前土地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水利工程运行保障中心仓库房等公开招租项目
2.2 项目编号:豫工程 20250007
2.3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3 项目概况及招租范围:本项目位于中原区防汛路 26 号单位院内,仓库房建筑面积 762
平方米(拟出租使用 380 平方米),食堂餐厅建筑面积 309 平方米,主溢洪道至楼前土地 830
平方米。
2.4 承租最低限价 85199.00 元/年;(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及配套设施使用费;物业管理
费、水电及配套设施使用费由中标人承担,另行缴纳。)
2.5 租赁期限:5 年;
2.6 服务质量:符合招标人质量要求及管理要求;
2.7 租赁用途: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有污染饮用水水体的行为,生产经营项目必须符合
相关法规要求;不得进行违法犯罪经营活动。
2.8 其他说明:由于该出租房产位于常庄水库水源地管理及保护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涉水法律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禁止有污染饮用水水体的行为,生产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规要求。该出租房产位于城区
郊外,且有相关法规和经营条件限制,适合长期经营稳定的承租人,租赁期限超出三年后,
第四年、第五年租金在上年度租金金额基础上递增 5%。在租赁期内,中标人应按照规定办
理相关证件,依法经营,接受招标人的管理、监督和考核。中标后转租或分租应在取得招标
人的同意后方可进行。中标人在经营期间应确保安全,因安全问题引起的纠纷赔偿全部由中
标人负责。中标人中标后应对承租范围内建筑及公共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发现的类似
墙体漏水、开裂、墙皮剥落、公共区域设施损坏等安全问题进行免费维修、更换或维护。
3.投标人资格要求: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租赁经营的能力,并具有管理标的物的相应能力;
3.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4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3.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信用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同一标段
进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
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包含法定代表人、股东(出资)信息);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5 年 1 月 4 日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