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SZD 2.项目名称:农轩100大院食堂食材配送3.预算金额(单位:元):3311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3,311,000.00元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农轩100大院食堂食材配送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无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如果是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还须同时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主体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及上级主体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本项目不接受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也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出现以上情形,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违规情形(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1月21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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