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泰和县芦居山林场泰和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2024年度人工造林)服务采购JXZQJY-2024-22电子化招标公告
泰和县芦居山林场泰和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2024年度人工造林)服务采购JXZQJY-2024-22电子化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22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泰和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2024年度人工造林)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95594.00 元

最高限价:4795594.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吉购2024F001339676 泰和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2024年度人工造林)服务项目 1 4795594.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和泰和县芦居山林场签订合同,2027年中下旬完成全部工作。 (1)质量指标:造林(补植)成活率90%以上,保存率85%以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2.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查验]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根据吉府办字〔2023〕48号文件,吉财购〔2023〕25号文件,投标人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上述条件的书面承诺后,可不再提供证明材料;但需提供“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3日 00:00 至 2025年02月06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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