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业务部-中国海油2025年-2026年零担物流服务一级集采框架协议(三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深圳业务部-中国海油2025年-2026年零担物流服务一集集采框架协议(三次)
工程项目名称:深圳业务部-中国海油2025年-2026年零担物流服务一集集采框架协议(三次)
项目概况:中国海油集团下属各生产作业单位在葫芦岛、天津、青岛、烟台、舟山、北海、惠州、深圳、珠海、湛江、三亚、海口、东方、库尔勒等片区零散、小件货物运输服务,满足各作业片区单位零担物流服务需求。
项目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异议投诉: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标段信息
1. 深圳业务部-中国海油2025年-2026年零担物流服务一集集采框架协议(三次) 标段
标段(包)编号:24
发标日期:2025年01月22日
主要技术规格:1)零担物流运输综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件、派件服务、包装服务、装卸服务、货物运输服务等。按时到指定地点取货,并和指定人员完成货物交接;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并和指定人员完成货物交接。2)运输的物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所需小型设备、零配件、工具、仪器、化工品(无毒无害、不易燃易爆)以及文件资料等普通货物,货物单批运输重量≤5吨,单件运输重量<1吨,运输方式为陆运。3)运输线路包括城市间线路555条,省际间线路945条(城市线路的补充),两年货量约2000吨。4)运输时效要求:普通地区运输最长时间不超过7天,偏远边疆地区(如海南-黑龙江、新疆;上海-新疆等)运输最长时间不超过10天。5)提供物流业务线上需求申请系统客户端,包括电脑PC端以及手机移动客户端,系统要求安全、可靠、操作便捷。6)提供可视化物流信息(GPS系统)系统,可在线监测货物运输状态。7)满足中国海油境内各下属单位、不同地区异地收发货,并与中国海油境内各下属单位分别按月进行服务费用结算。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计划2025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实际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1)服务包括收件、派件、包装、装卸、货物运输等服务。按时到指定地点取货并和指定人员完成货物交接;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并和指定人员完成货物交接。2)运输的货物包括生产所需小型设备、零配件、工具、仪器、化工品(无毒无害、不易燃易爆)以及文件资料等普通货物,货物单批运输重量≤5吨,单件运输重量<1吨,运输方式为陆运。3)运输线路包括城市间线路555条,省际间线路945条,两年货量约2000吨。4)普通地区运输最长时间不超过7天,偏远地区(如海南-黑龙江、新疆;上海-新疆等)运输最长时间不超过10天。5)提供物流业务需求线上申请系统客户端,包括电脑PC端及手机移动端,系统要求安全可靠、操作便捷;提供可视化物流信息系统(GPS系统),可在线监测货物运输状态。6)满足中国海油境内各下属单位、不同地区异地收发货,并与中国海油境内各下属单位按月进行服务费用结算。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3.1投标主体: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 资质要求及证明文件: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应可在国家邮政局政务服务门户网站(https://zwfw.spb.gov.cn/)核实;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应可在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https://ysfw.mot.gov.cn/)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3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的快递或零担物流服务验收业绩,且满足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要求。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累计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4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须满足2021-2023年年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100%、净利润不能连续三年为负的财务指标。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且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需满足成立以来的年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100%,净利润不能连续为负的财务指标。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01月22日 至 2025年01月27日
招标文件价格: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7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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